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''呵呵 100天快樂....''今天是你們分手的第100天(不是金泰亨

{陪我出來走走}

{恩 忘了他也好} 你傳簡訊給金泰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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''泰亨....我真的很沒魅力嗎?'' ''怎麼這樣問?''

[100天前]

''阿米 我們分手吧'' ''為..什麼?'' ''因..為.......'' ''寶貝ˇˇˇˇ好了嗎?'' 你的''好朋友''用一種很X北的聲音打斷了他

''阿米 原來我們的眼光一樣阿 看上同個男人 但是我好像比較有魅力ㄟ'' 

''對阿 你比較騷嘛 我怎麼跟你比 喔對了 你不是看上我的男人而是看上我的舊鞋''

 [100天後]

''不會ㄚ'' ''為什麼? 連一個男人都.....'' ''因為你獨特的魅力讓我愛上妳了'' ''泰亨 謝謝你的愛 我願意''

待續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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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謝大家的支持我超過500了!!!!!(激動

這篇會有意想不到的番外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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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米粒(米恩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